各有关单位、院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中医药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与创新链“四链”深度融合,服务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医技术技能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拟于2025年12月下旬召开成立大会。为保障成立工作有序推进,现开展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申请及单位会员代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加入分会的单位,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医技术技能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
二、个人会员申请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分会,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医技术技能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
三、单位会员代表推荐
每个单位会员最多可推荐单位会员代表3名。拟推荐的代表需填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医技术技能分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3),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四、入会程序
1.分会成立筹备组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分会成立筹备组拟定第一届分会主任、执行主任、秘书长、片区(区域)主任、副主任、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审批。
3.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审批通过后,召开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任、执行主任、秘书长、片区(区域)主任、副主任、副秘书长、委员,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备案。
4.入会申请获得批准后的单位,如果已经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单位会员,不再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新申请入会的单位,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所有分支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一律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查阅。
2.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有关填报材料扫描版(PDF)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寄至分会秘书处。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拨子北路16号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炜
联系电话:13562569902
电子邮箱:zyjsjnfh@163.com
邮编:100096
时间:2025-11-26
信息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