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7号)要求,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拟推荐14所学校申报创建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湖北省教育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328183;电子邮箱:ywb@e21.edu.cn。
时间:2025-11-26
信息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