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50号)要求,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参与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集中评审。现将拟推荐申报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十堰市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19—8699857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719—8699829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0719—8699822
时间:2025-11-05
信息来源:十堰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