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堰市丹江口市、房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发布者:gzgzjy发布时间:2025-10-28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251026日至31日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十堰市丹江口市、房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督导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室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8123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时间:2025-10-23  

信息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