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25年10月26日至31日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十堰市丹江口市、房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督导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室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8123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时间:2025-10-23
信息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