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一、加强特殊职业教育学校建设,满足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继续受教育的需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教育学校特教部(班)建设,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并充分考虑心智障碍类学生现实情况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特殊职业教育学校建设。
二、提升特殊职业教育专业性,促进传统盲聋学校转型。积极探索设置适合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加快研发特殊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构建专业性培养模式,同步促进残疾学生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根据地方实际生源情况,支持带动传统盲聋学校的转型和专业建设;鼓励有传统、有积累的特殊职业教育学校总结经验,进一步形成优势特色课程,促进专业化发展。
三、加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交流。积极推动由本地特教资源指导中心或教研室等业务单位牵头的、系统化的特殊职业教育教研和专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交流,整合普特资源实现特殊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发挥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作用,提升职业学校接纳残疾学生的能力;通过职业教育专业资源支持,优化提升特殊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建设。
四、重视师资培养,搭建合作平台。加强特殊职业教育教研和专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师资培养,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多方搭建合作平台,为特殊职业教育学校引入企业资源。引入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支持,帮助促进校内课程建设和加强学生就业服务,拓展未来就业空间。
发布时间:2024-09-13
信息来源: 《人民政协报》2024年09月13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