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受理听审、集中初审、反馈复审等程序,拟将刘珍等506名老师申报材料报送省职改办预审,现予以公示。
若对送审人员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高职高专高评办反映。为了便于进一步核实,要求实名反映情况,非实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9日
受理单位:省高职高专高评办(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逸夫楼附楼102室)
联系方式:87760611;115061522@qq.com
附件:2016年湖北省高职高专教师副教授拟报预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师高级职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