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5浏览次数:145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县级职教中心是县域经济发展人才供给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平台,更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阵地。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我厅决定从2013年开始开展高职院校对口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支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办学质量相对较高、办学特色相对明显的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支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促进县级职教中心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与管理干部队伍,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探索系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从而加快发展县级中等职业教育,提升县级职教中心的整体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创新教育理念。引领对口学校更新办学理念,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二)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运用高职院校管理与建设经验,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按照既要满足学生的就业需要,又要为学生职业发展和终身学习打好基础的要求,科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规格,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帮助学校重点建设1-2个品牌专业。

    (四)加强实习实训。推动县级职教中心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现中高职学校实习实训基地资源共享。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为重点,开展高职院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对口县职教中心挂职,对口县职教中心教师和管理干部到高职院校随岗学习培训。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培训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提高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

    (六)推进集团化办学。鼓励和支持高职发挥有关职业教育集团的平台作用,吸纳对口支持学校加入职业教育集团,共享校企合作资源,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七)探索中高职有机衔接。探索中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教材、教学资源、教学过程、评价体制、教师培养、行业指导、集团化办学等方面的有机衔接,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省教育厅鼓励和支持各有关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拓展对口支持的领域和内容。

    三、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将根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在有关政策和项目等方面对“对口支持工作”予以支持。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对承担对口支持任务的高职学校联合对口县级职教中心学校,共同申报省级以上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校企共建校外实训基地等方面,省教育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或推荐。

    (二)中高职衔接。对此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学校,优先支持开展中高职分段培养或联合培养试点,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化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总结表彰。对口支持的高职院校每年年底要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总结,省教育厅将认真总结对口支持工作经验,并对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通报表彰并在有关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安排上予以倾斜。

    四、对口支持学校的确定

   对口支持的高职院校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原则参加。根据各地推荐,共确定58所县级职教中心学校接受对口支持(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具体对口支持学校由各高职高专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与各县级职教中心学校自行联系确定,省教育厅统筹协调。对口支持学校名单由各高职高专学校于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我厅将正式行文公布。

原则上省级以上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可对口支持2-3所县级职教中心,其他高职高专学校可对口支持1所县级职教中心。武汉市外的高职高专学校原则上不跨市州开展对口支持工作。一所县级职教中心只能接受一所高职学校的对口支持。

    五、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对口支持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对口支持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高职院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校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动员、组织相关专业和部门的教师及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对口支持活动。对口县职教中心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促进自身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增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机遇,积极主动寻求支持,密切与高职院校的联系,加强沟通协商,提供相关条件,支持、配合高职院校,共同做好对口支持工作。

    (二)认真落实对口支持协议和有关目标任务。中高职学校双方要本着实事求是、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共同提高的原则,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协商,根据实际需要,共同拟订对口支持协议书。高职院校和对口县级职教中心要依据协议书,制定对口支持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项目、预期成效、建设内容、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时间安排等。

    (三)我厅将不断完善对口支持工作的机制和政策,及时总结各院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并保持持久的生命力,促进全省职业院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镇伟

    联系电话:027-87328019

 

    附件:1、对口支持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学校名单

    2、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名单 

 

    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3日 

来源:职成处201310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