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学校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22浏览次数:61

教职成司函[2011]3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要求,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学校建设,按照工作安排,拟举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学校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项目学校努力实现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提升的建设目标。

二、培训对象

100所骨干高职学校院校长。

三、培训安排

培训班委托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承办,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协办。

1.形 式:专题讲座、交流座谈、考察学习。

2.时 间:2011年3月25日~26日上午,24日报到,26日下午可离会。

3.地 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4.培训费:培训人员差旅食宿及培训费由派出单位支付。培训班具体会务安排等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四、 组织报名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本省(区、市)骨干高职建设学校院校长参加培训。培训班只安排接受院校长本人培训,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院校长,请向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实施工作办公室”)做出书面说明。

参加培训班的院校长请填写信息反馈表(见附件),并于3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实施工作办公室和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五、联系方式

1.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联 系 人:吴升刚 张 月

电    话:010-66096232

电子邮件:gjsgz@moe.edu.cn

2.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李 颖 潘余洁

电    话:0574-86891951

电子邮件:nzymsc@vip.163.com

 

附件:“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学校建设培训班院校长信息反馈表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代章)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