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2002年新设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进行检查的通知
鄂教发〔2003〕4号
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省教育厅将委托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对2002年经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进行一次检查。现就这次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范围
2002年经省政府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
二、检查的内容
1、学校目前的办学条件(占地、校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师资队伍的状况及依法办学方面的情况。
2、学校成立后,落实申办时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
3、学校对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审建议的改进情况。
4、学校主管部门(举办者)向省政府承诺的经费投入及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
5、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与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暂行)》、我省2002年高职学校的设置条件之间的比较。
三、检查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根据需要分成若干个小组,到每一所学校进行检查,检查工作采用听取学校汇报和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每校大体一天的时间。检查工作初步定于2003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请向学校的主管部门(举办者)汇报,做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2、学校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一书面材料。
3、这次学校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依法办学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将学校办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自查工作要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实事求是,不作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
4、专家组对被检查的学校要写一份检查报告,整个检查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省教育厅将以适当方式公布这次检查的结果,同时,这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安排2003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进行检查的通知
鄂教发〔2003〕4号
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省教育厅将委托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对2002年经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进行一次检查。现就这次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范围
2002年经省政府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
二、检查的内容
1、学校目前的办学条件(占地、校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师资队伍的状况及依法办学方面的情况。
2、学校成立后,落实申办时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
3、学校对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审建议的改进情况。
4、学校主管部门(举办者)向省政府承诺的经费投入及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
5、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与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暂行)》、我省2002年高职学校的设置条件之间的比较。
三、检查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根据需要分成若干个小组,到每一所学校进行检查,检查工作采用听取学校汇报和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每校大体一天的时间。检查工作初步定于2003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请向学校的主管部门(举办者)汇报,做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2、学校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一书面材料。
3、这次学校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依法办学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将学校办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自查工作要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实事求是,不作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
4、专家组对被检查的学校要写一份检查报告,整个检查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省教育厅将以适当方式公布这次检查的结果,同时,这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安排2003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湖北省教育厅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