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会费的通知 鄂高学会【2010】006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27浏览次数:105

  鄂高学会【2010】006号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社科联、中国高教学会的关心支持下,学会秉承服务宗旨,坚持学术创新,围绕全省教育中心工作,面向全省高校,积极发挥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获得省民政厅授予的“湖北省公益性社会团体四A级社团”、省人事厅和省民政厅共同授予的“湖北省社会团体先进单位”、省社科联授予的“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先进社团”、中国高教学会授予的“全国先进学会”、国家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经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同意,学会拟于今年6月初在武汉召开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09—2010年度学术年会,会议期间将选举产生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为了保证学会七代会的顺利召开和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学会工作,根据学会章程和湖北省民政厅核准的年度会费标准,于2010年5月20日前缴纳会费。现请贵单位缴纳2006年度会费________元、2007年度会费________元、2008年度会费________元、2009年度会费________元、2010年度会费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会费可到湖北省高教学会秘书处直接缴纳,也可通过银行划拨(划拨时请注明为“学会会费”)。学会秘书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桂园路65号。学会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埠屯支行,帐号:01809108091001,户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会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将提供正式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发票。
联系人:学会秘书处财务室周老师,027-87868321,13469995583。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