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25浏览次数:104

各高等学校教务处:
    为做好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宗旨,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重点
    1、新形势下高等学校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研究与实践。
    2、新形势下高校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考核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的研究。
    3、以教育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进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研究与实践。
    4、加强和改进高校实践性教学的研究与实践。重点是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改革,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机制研究,提高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专业实习工作质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实践。
    5、以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为重点,推进高校公共基础课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6、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研究与实践。
7、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机制研究。
    8、推动研究性教学,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教学改革研究。
    9、普通本科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探索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10、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培养要求,着力推进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研究。
    11、本科品牌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的研究与实践。
    12、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体系改革研究。
    13、高等职业教育产学合作机制与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14、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15、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要求
    1、各校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数不得超过其2005年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1%,“211”工程学校可适当增加推荐数额。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由高校推荐申报,不受理教师个人的申请。
    2、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往年已申请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应集中精力完成已立项项目的研究,今年不得再申报。
    3、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4、已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省级项目立项。
    今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仍使用湖北省高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请各校在我厅政务信息网(http://www.hbe.gov.cn/)上下载系统软件。申请人利用管理系统认真填写申报信息,校验通过后报学校汇总,学校在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向我厅推荐。推荐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需提供申请书、汇总表(通过管理系统打印)一式三份和申报文件(通过管理系统导出)。各校向我处申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过时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7328007,87328172,电子邮件:zoudezhi@e21.edu.cn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老师申报系统,SETUPDPS2.0)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院校管理系统SETUPPMSU1.1)

         3、新增设院校或更名院校管理系统补丁程序

 


                                                                             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