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公共财政职能 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5-24浏览次数:53

                                    公共财政职能  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省财政厅

                                                        (2006年4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对进一步明确我省“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促进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振兴湖北经济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主要就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问题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职业教育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的认识。

      一是发展职业教育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这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加快培养实用性人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通过职业教育培养出掌握实用科技知识、具有娴熟技艺和高超手艺的生产服务第一线的劳动者,才能使先进的机器设备得以准确操作和使用,才能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生产服务中得到实际运用,才能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际名牌,才能发挥出我省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有利于提升生产力水平,增强我省企业的竞争力。因此,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专门人才,就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二是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省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压力很大,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今后,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矛盾将继续加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既有观念问题,也有素质问题。不是没有岗位,往往是因为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难以实现再就业。因此,要实现再就业,就必须进行新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教育。而发展职业教育则是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缓解城镇就业压力的必由之路。另外,从我省农村的现状看,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实行城乡统筹,一方面,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类型、更多层次的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机会,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教育和就业的需求。
 
      三是发展职业教育是完善我省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从我省目前学龄人口结构变化和发展的趋势看,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需求的高峰已经到来,但受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资源的限制,今后上高中和上大学难将是一个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如果千军万马都去挤高中和大学这一座“独木桥”,不仅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很难缓解,还会造成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我省国民教育体系,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行教育合理分流,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同时,鼓励广大学生接受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尽早掌握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实用技能。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求学愿望,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也才能有利于构建和谐湖北。
总之,职业教育是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加大投入,突出重点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鄂”战略,在财力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仍保证了对职业教育一定的经费投入。据决算统计,全省职业教育总投入, 2003年为13.9亿元,2004年为17.2亿元,2005年为23.1亿元。其中财政拨款分别为4.9亿元,5.8亿元和7亿元。投入的不断增加,有效地支持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此同时,各地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支持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在职业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今后职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面向市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因此,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不断创新支持的思路和方法,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力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06年起,全省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30%,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20%。

      二是财政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省本级将在省级教育部门预算中逐年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同时加大对下职业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也要将职业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此,省财政厅要将此项因素纳入全省财政系统量化考核体系,并在一年一度的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分析与合规性审核中予以事前审核与事后考核。

      三是在财税政策上给予支持。要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支持职业院校拓宽融资渠道,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带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的捐赠,一律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捐赠款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
      根据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在资金上突出以下支持重点:

      一是职业教育师资的培训。师资力量的强弱是影响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因素。针对当前职业教育普遍存在的师生水平不高,师资力量不足的现状,需要有重点、有目的地对职业教育师资进行培训,以此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提高其专业水平,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网络,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师资水平。

      二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省财政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争取中央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省本级也将安排一部分配套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对一些培养市场急需人才的实训基地进行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促进校企合作,转变办学模式。

      三是资助职业院校贫困学生。目前,全省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资助已经纳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范围。下一步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也要纳入资助范围。按照省政府今年向全省人民承诺要办的十件实事的要求,省财政将筹措资金5000万元,资助5万名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上中职学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参照《湖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逐步建立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助学贷款制度。
 
      三、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职业经费的使用效益。

      一是各级财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在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下实行专帐核算,资金直达项目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职业院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额返还,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以及贫困生的资助。有关部门不得用其冲抵正常拨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调拨或划转。

      二是按照事业单位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的总体原则,逐步改变公办职业学校的预算管理方式,建立以学校在校生和生均培养成本为主要指标的新型财政预算管理机制,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职业教育经费财务年度审计及公示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监管。
同志们,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功在当前,惠及长远,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