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大力实施“雨露计划” 加快扶贫开发进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5-24浏览次数:53

                              大力实施“雨露计划”  加快扶贫开发进程

                                                    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06年4月21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的决定》,对于贫困地区开展职业教育、大力实施 “雨露计划”,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扶贫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贫困地区如何实施“雨露计划”,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坚持实施“雨露计划”,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治本之策

      在贫困地区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扶贫成效的治本之策。扶贫部门必须从转变“三个观念”入手,将其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在开发式扶贫的内容上,转变“重自然资源开发、轻人力资源开发”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扶贫理念。我省老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丰富,亟待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300多万人,其中有不少是贫困户劳动力。大量事实证明,素质贫困、能力贫困,是这些贫困户脱贫的最大障碍。作为扶贫部门,应当转变扶贫观念,把人力资源开发作为扶本之策,大力实施贫困户能力建设工程,提高其技能素质,促进转移就业脱贫。二是在扶贫到户的路径选择上,转变“重依托项目带动、轻效益辐射到户”的观念,树立“直面贫困人口、效益直接到户”的扶贫理念。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它与基础设施和产业化的“带动式、辐射式”扶贫方式有所不同,它通过对贫困农民参训进行补贴或贷款贴息,使扶贫措施一步到户,不仅投入少,而且有立竿见影和可持续的扶贫效果,大大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扶贫到户的最终成效。基层群众说,“扶贫到户有七到户八到户,培训转移到户是最有效的扶贫到户”。三是在建立贫困户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上,转变“重单纯依靠农业就地脱贫、轻依托文化技能扶持脱贫”的观念,树立“用城乡统筹的办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扶贫理念。解决贫困户的脱贫乃至进一步发展问题,单靠“向内挖潜”务农增收远远不行,还必须“向外延伸”,走外延式脱贫之路。从城乡统筹的战略高度来看,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要减少农村穷人,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一条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技能培训,转移穷人,实现就业脱贫。培训输出一个劳动力,不仅可以脱贫一个家庭,而且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造就一批能人,产生“人力资本乘数效应”。一些外出打工致富回归创业的劳动力,既带回了资金、技术,又带回了新的思想、新的观念,他们回乡创一项事业,可以兴一方经济,带一方发展,实现输出就业与回归创业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培训方式创新,努力提高转移培训工作的质量
   
      近年来,各地扶贫部门依托专业培训基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探索出许多有效的转移培训模式。一是“贷款培训”模式。宜昌青华职校探索出的对贫困学生实行贷款参训、就业还贷的模式,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民培训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款从何处还的问题。并与苏州英格玛集团紧密合作,由其招收学员进行半年至一年的培训,然后成建制地输送到苏州,英格玛集团把学员派遣到不同的企业,贫困学员就业以后用工资来偿还扶贫培训贷款。这种模式具有培训难度小、输出渠道畅、员工就业稳、维权管理实、产业链条紧的优势,在我省起到重要示范作用。二是“校企合作”模式。黄冈电子信息学校分别与浙江人本集团、万向集团合作,办起了 “人本班”, “万向班”,学员被企业考核录用后月工资达1500元。三是“就地转移”模式。鹤峰、阳新等县市对新办的企业和招商引资兴办企业用工, 实行就地培训贫困学员就地上岗。四是“企业出资”模式。十堰市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与河南登封市威豫煤矿合作,由煤矿出资对贫困学员免费培训后,直接送到煤矿就业。五是“工读结合”模式。就是学生在校学习一年,再到企业去实习一年,既能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又能解决费用不够的问题。这些模式的推广运用,使我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全省扶贫系统培训贫困劳动力24357人,转移就业率达99%,人平月收入均在1000元以上。去年6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宜昌召开了全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现场经验交流会议,推广我省做法。今年我们要在继续推广青华职校“政府引导、扶贫补贴、贷款参训、就业还贷”等成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雨露计划”实施效果。在培训内容与形式、经费投入与补助标准、基地认定与资源整合、小额信贷与扶贫到户、考核鉴定与就业维权、台帐管理与组织保障等方面,探索出新的机制和有效办法。
   
      三、坚持瞄准贫困群体,继续扩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
   
      “雨露计划”的性质决定其对象必须是农村贫困户。去年省扶贫办制订《湖北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由市州按照省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到县市和基地,县市扶贫部门再认定招收贫困对象,形成了一套严格、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一是突出重点区域。转移培训的学员都是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和重点老区乡镇招收。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招收的对象绝大部分是贫困农户青年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那些中、高考落榜生中的贫困青年。三是有比较规范的贫困学员认定程序。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证明、乡审核、县审批的招收程序,既瞄准了扶贫转移培训目标,又避免了扶富不扶贫和贫困学员游离于转移培训门槛之外的现象。今年转移培训3.2万人的“雨露计划”任务已下达,我们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贫困学员的认定程序,确保择贫而训。从2007年开始,全省扶贫系统计划每年转移培训5万人以上,力争“十一五”期间转移培训贫困劳动力25万人,带动100万人脱贫。省扶贫办将在全面掌握农村贫困劳动力资源总量、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培训意向、就业愿望、安置转移数量的基础上,完善“雨露计划”统计报表制度和台帐,并尽快建立 “湖北雨露网”,对台帐实行公示,信息实行公开,资源实行共享。
   
      四、坚持争取多方支持,加大转移培训的投入力度
   
      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雨露计划”的实施工作。去年上半年,俞书记先后三次对省扶贫办上报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材料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扶贫部门抓转移培训的工作,并要求在全省宣传推广宜昌市贷款参训就业脱贫的做法。罗省长多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在29个重点县建立海员外派输出基地问题。省分管领导陈书记、刘省长也多次听取省扶贫办汇报,研究部署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规划制订、措施完善等问题,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省财政厅对扶贫部门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支持,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省劳动保障部门大力配合,与扶贫办联合下发文件,共同在重点县办试点,推动“雨露计划”的实施;省教育厅、商务厅和省扶贫办一道共同搞好贫困地区海员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各地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争取了有关部门支持,完善了合作机制,增加了培训投入。宜昌、十堰市等市州和有关县市,还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转移培训贫困学员学费的贷款担保,由金融单位每年向基地发放助学贷款,转借给培训学员,扶贫办负责贴息。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大“雨露计划”的实施力度,按照今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转移培训经费占财政扶贫资金总量的15%以上”的要求,补助标准在目前人平400元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各地也要设立助学贷款担保基金,增加扶贫转移培训的配套投入,并根据不同的培训时间,确定有差别的补助标准,充分调动贫困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为确保扶贫资金真正补贴到贫困农民身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省扶贫办与省财政厅商定,拟出台《湖北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让贫困农民真正受益。
   
      五、坚持“做大做强”的思路,努力打造“雨露计划”劳务品牌
   
      省扶贫办将再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基地,并在此基础上以省定示范基地为核心,网络部分安置企业和苏州英格玛等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组建“湖北雨露职业教育集团”。集团是由承担和参与实施“雨露计划”的职业教育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跨行业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非盈利性职业教育联合体。集团对成员单位努力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安排“雨露计划”任务指标、统一培训教学质量规范、统一实验实习基本要求、统一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统一扶贫帮困助学机制、统一雨露劳务品牌包装、统一就业维权跟踪服务、统一转移培训考核评估。我办将与教育、劳动等基地主管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整合资源,探索分区域、分专业培训的路子,形成主打专业、优势专业,做大做强湖北“雨露计划”劳务品牌。
   
      六、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行培训项目管理责任制
   
      我省已将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扶贫项目管理范畴,在全国先行一步。下一步要在完善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和“阳光操作”上下功夫,在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包括对象认定、基地选择、考核验收、资金补助等都要执行严格的程序,并以适当的形式公开公示。继续坚持“省管计划、市抓实施、县抓落实”的分级负责制,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在“雨露计划”实施中,形成扶贫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培训任务的下达、培训对象的认定、培训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把好学员选送关,做好学员就业跟踪检查服务工作。区域性的转移培训工作,由市扶贫办负责管理和组织,省里采取计划到市、资金到市、责任到市,具体实施可采取市、县结合方式进行。
总之,我们扶贫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工作,抓紧实施“雨露计划”,使扶贫工作和职教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