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农民培训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
省农业厅
(2006年4月2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奋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刻,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我们农业部门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好这次大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目标,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教育培训工作,为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恪尽职守、尽心尽力。
一、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实。
充分利用农业的技术培训资源,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机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院校与远程教育传播媒体的作用,围绕结构调整、产业化、板块建设、优质稻工程、稻鸭共育、测土配方、无公害生产、生态农业等增产增收行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民3000万人次以上,每年培训600万人次。通过农民科技培训,使全省农业实用技术到户率达到85%以上,到田率达到80%以上。在具体工作上突出抓好“四大工程”:
一是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对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村初中和职业中学的学生、军队中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员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按照农业生产岗位技能要求,在“绿色证书”岗位规范的制订、培训形式的创新、考核发证办法的完善、持证农民的使用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绿色证书”制度,并作为农民职业培训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年复一年,长抓不懈。“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训“绿色证书”农民50万人,到2010年,达到每8个农户有一名持证农民。
二是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以村为单位,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采取“一张明白纸、一张培训卡、一本技术手册、一张科技光盘”的“四个一”培训模式,整村推进以农业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重点培养能够开展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具有创新能力的经营能人、管理高手。“十一五”期间,力争在60个县(市)实施,培训20万人,基本达到每个村民小组培养1人的目标。
三是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造就一批农民企业家。重点在农村选拔一批能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具有创业能力的优秀学员,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植成现代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提高我省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生产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十一五”期间,力争全省培植创业农民3000人,达到每个乡(镇)培植2-3人。
四是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转变推广方式,推进实用技术培训进村。围绕农业部门每年推广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采取“培训教师直接到户、科技成果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面对面”、“手把手”的传授方式,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切实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现科技与农户零距离。发挥远程教育传播优势,推进媒体资源进村。综合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卫星网络、报纸、杂志、农技110、科技直通车等载体,将有关农业政策法规、生产经营管理、市场信息及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尤其是当前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和测土配方施肥等重要技术,迅速送进千家万户,并在每个村建立一所“农民科技书屋”。发挥专业培训机构、专业教师的优势,推进农民科技骨干培训进村。每年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15万户,辐射带动普通农户300万户。“十一五”期间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75万户,辐射带动普通农户1500万户。
二、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阳光工程”,集合方方面面的培训资源,放大“阳光工程”效应,实现“大培训、大转移、大增收、大发展”的目标,“十一五”期间,确保“阳光工程”培训每年40万人,带动新增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80万人以上,为此,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切实履行好牵头和监管的职能,严格管培分离。在“湖北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网”上公布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和实施情况,跟踪掌握培训转移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工程”阳光操作,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推行订单培训。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推进产业化经营、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推广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和就近培训、就地转移模式,解决培训“出口”问题。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农民在较短时间内学到一技之长,并能就业增收。
三是创新培训就业模式。大力推广“垫资培训、就业还贷”、“贷款培训、就业还贷”、“以工养学、工读结合”、“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模式和“企业出资、联合培训”等办法,降低农民参训的门槛,切实解决培训经费不足、不能学以致用等问题。
四是培育劳务品牌。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培植区域性、有特色的劳务品牌,比如:湖北缝纫、湖北海员、湖北数控、湖北建工、湖北厨师以及”木兰花“巾帼家政服务员等,以品牌的良好声誉带动农民外出务工,并在培训计划的落实上向”劳务品牌”倾斜。
五是加强信息引导和维权服务。以“阳光网”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劳务供需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向农民免费发放《进城务工指南》,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收集农民工反映的各类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农民维护合法权益。
三、把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强。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培训能力。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和农业中、高等职业学校,结合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百万中专生培养计划”,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
一是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按照农业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中专学校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为主要对象,“十一五”期间,全省力争培养农民中专生4万人,实施中专学历层次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增强他们致富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二是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配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等部门,依托有关高等和职业院校、电大、广校,重点面向农村基层干部、后备干部、生产大户招生,将高等教育向农村延伸。“十一五”期间,计划每年招收6000人,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或函授等方式,到2010年,争取培养农民大学生3万人,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培养一批农村村组干部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科技管理人才。
三是大力培养高、中等职业人才。充分依靠各农业职业院校,大力培养农村急需的各类高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引导各高中等农业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调整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实用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