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职教学会〔2014〕6号
各职业院校:
根据《省职教学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职教学会〔2013〕6号)要求,经各职业院校申报和专家评审,立项了57个课题。这些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应于今年年底结题。根据《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和工作实际,现就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本次课题结题对象为《省职教学会关于2013年度科学研究课题评审立项结果的通知》(鄂职教学会〔2013〕10号)公布的所有立项课题。
二、结题要求
1.各课题承办单位应积极支持和督促课题负责人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2.各课题承办单位对其报送的课题进行校内(单位内)结题组织工作。
3.各结题组织单位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各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至省职业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鉴定、验收。结题材料应包括:
(1)《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研究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3)研究成果附件:包括学术论文,以及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等复印件;
(4)课题申请书及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4.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的论文、著作等研究成果,应在适当位置标注“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及编号,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5.如需延期结题,请按照《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课题最终成果的使用,参照《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7.课题研究没有启动或没有按期结题的,由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撤销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联 系 人:管大为
联系电话:027-84803741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2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编:4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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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4年11月28日